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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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6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
- 本公司於105年3月31日董事會通過「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確立委員會的監督職責,包括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簽證會計師的選(解)任及獨立性、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法規遵循,以及風險管理。
- 審計委員會於105年6月24日正式成立,取代原有監察人功能,由三席獨立董事組成。目前為第三屆,現任委員會於111年6月17日配合董事改選成立,由獨立董事李弘錦、陳丕燊、沈素碧擔任委員,其中李弘錦與沈素碧二位委員具備財務或會計專長,李弘錦委員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任期自111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16日,與董事會任期一致。
-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所有獨立董事參與審計委員會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 •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 •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 本年度並無上述情形發生。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召集人 | 李弘錦 | 6 | 0 | 100.0 | - |
| 委 員 | 陳丕燊 | 6 | 0 | 100.0 | - |
| 委 員 | 沈素碧 | 6 | 0 | 10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