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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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 1.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 次 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 率 (%)(B/A) 備註
    召集人 李弘錦 4 0 100.0 111年6月17日續任
    委 員 陳丕燊 4 0 100.0 111年6月17日續任
    委 員 沈素碧 2 0 100.0 111年6月17日新任
    召集人 潘維大 2 0 100.0 111年6月17日卸任
    • 本公司於105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明訂其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於105年6月24日成立,取代原有監察人功能,由三席獨立董事為當然委員。
    • 本屆委員會為第三屆,現任審計委員會於111年6月17日配合董事改選,由李弘錦、陳丕燊、沈素碧等三位獨立董事為新任委員,委員中李弘錦、沈素碧二位委員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並委請李弘錦委員為召集人及會議主席,任期自111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16日止,任期三年,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 2. 其他應記載事項: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111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所有獨立董事參與審計委員會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 •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 •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 本年度並無上述情形發生。
    • 3. 本年度(111年)審計委員會之重要決議:
    • 日 期 屆次 期別 內容摘要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之處理
      111.03.16 2 16
      • 報告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情形
      • 報告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能力執行情形及改善計畫
      • 通過110年度財務報表
      • 通過110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擬出具之查核報告書
      • 通過本年度營業報告書
      • 通過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考核暨聲明書
      所有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111.05.13 2 17
      • 通過111年第一季財務報表
      • 通過111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會計師擬出具之核閱報告書
      所有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111.08.12 3 1
      • 通過111年第二季財務報表
      • 通過111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會計師擬出具之核閱報告書
      • 通過本公司111年上半年度擬不分派盈餘案
      • 通過修訂「核決權限」
      • 通過修訂「年度稽核計畫」
      • 通過間接以現金增資子公司QMN
      • 通過間接以現金增資子公司QCG
      所有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111.11.11 3 2
      • 通過111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 通過111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會計師擬出具之核閱報告書
      所有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