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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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

  • 本公司訂定「風險管理辦法」於109年12月經董事會通過,以作為風險管理之指導原則,以利執行營運風險的辨識、分析、評估、控制。董事會負責成立及監督集團企業(含本公司及重要生產據點)之風險管理架構。總經理負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於董事會下,設置「永續發展指導委員會」,其工作小組於每年針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面向進行短、中及長期的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針對高風險的項目,提出改善預案。風險回應則依評估結果及改善預案進行在經過各廠區管理代表核可,經總經理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核准後,據以推展、落實,並定期於董事會上匯報,落實風險報告與監督。
  • 最近期提報時間為112年12月20日。

風險管理範疇

  • 主要目的為減緩風險發生時對企業造成之衝擊,確保集團企業之營運風險均在可控的範疇內,使整體集團營運得以聚焦於業務的增長暨營運效率的提升,並有助於股東權益的維護。 逐年參照前一年度集團企業發生過的風險事故暨外部專家的意見,於期初設定當年度對本公司及合併公司營運恐有負面影響的相關議題,作為新年度營運風險整體評估、風險排序之依據,就計畫控制的風險品項建議採行的風險管理作為等事項經核可後,進行風險的監控抑或處理。
  • 上述監控、處理之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採行自主風險管理作為控制風險(風險自留)抑或風險轉嫁(投保)。
  • 本公司風險管理程序包括: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監控、風險報告與揭露、風險之回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