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人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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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人權政策

廣達努力打造有尊嚴的工作環境,將尊重人權的普世價值,當成是經營企業的核心價值,並要求供應鏈夥伴共同遵循相同的標準。廣達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DHR)》且致力於依循國際人權準則的理解,包含《國際人權法典》、《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跨國企業準則》以及《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UNGC)》等,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BA)一致的行動,有尊嚴地對待並尊重所有人員。

  • 尊重員工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不接受任何供應商或分包商使用強迫勞動。所有的工作均出於自願,依據法令合理預告後,員工可自由離職或終止僱傭關係。
  • 不使用童工,不接受任何供應商或分包商使用童工;所有18 歲以下的工人不得從事有可能危險性的工作,並禁止可能影響其教育需求的夜間工作。
  • 工作超時必須出於自願,並承諾遵守當地法規,進行工時、休假及法定假日的管理。應使員工在每週七天的工作休息至少一天。
  • 提供合理的工資福利,至少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
  • 尊重員工的基本人權,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為,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駡;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相關的政策及預防措施,應有效地傳達給員工。
  • 在招募、僱用、培訓、獎勵、升遷、終止、退休,及提供其他的就業條件,不因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性傾向、年齡、身心障礙等其他法律保護的情況,對員工產生歧視的狀況。致力推動多元包容,平等及公平的工作環境及工作機會。
  • 尊重員工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權,依據當地法律自由結社、員工可參加或不參加工會、尋求代表資格、參加勞工委員會。
  • 推動勞資合作,尊重員工的意見,員工應能夠在不用擔心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溝通,亦可透過匿名舉報方式,反應意見。
  • 承諾負責任的礦產採購。
  • 建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
  • 定期評估人權風險並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 致力發展員工潛能,協助員工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