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與機會管理政策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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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與機會管理政策與程序

第一條 適用範圍

  • 本風險與機會管理政策與程序適用於廣達電腦本集團及所屬子公司(通稱為廣達集團),涵蓋所有營運活動及相關決策流程。

第二條 目的

  • 為確保廣達集團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並強化公司治理與經營韌性,除遵循既有管理體系及內部控制制度外,透過董事會層級參與及系統化管理機制,整合風險與機會之辨識、評估及管理,以降低不確定性對營運之影響,並掌握潛在發展契機,特制定本政策。

第三條 依據

  • 本集團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證券交易所「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等相關規範,建立整合風險與機會管理機制,以評估及監督風險承擔能力、機會掌握能力及管理程序之遵循情形。

第四條 風險與機會管理目標

  • 本集團透過完善之風險與機會管理架構,將其融入營運活動與日常管理過程,達成下列目標:
  • 一、實現公司營運與策略目標
  • 二、提升決策品質與管理效能
  • 三、提供可靠之財務及非財務資訊
  • 四、有效配置資源並控管風險
  • 五、辨識並掌握營運及永續發展相關機會
  • 六、提升企業競爭力及長期價值

第五條 風險與機會管理範疇

  • 本集團風險與機會管理涵蓋策略、營運、財務與投資、資訊安全與數位轉型、法遵與誠信、永續管理、新興風險與創新機會等面向。

第六條 風險與機會管理政策

  • 本集團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建立並維持主動且持續精進之風險與機會管理機制,透過掌握內外部環境變化,進行營運衝擊與機會分析,並持續提升企業韌性,以確保營運穩定及創造長期價值。
    本集團並透過教育訓練、績效管理、預警通報及資訊揭露等機制,強化風險與機會管理文化,使其融入日常營運與決策流程。

第七條 組織架構

  • 一、董事會
    為風險與機會管理最高治理單位,負責核定政策與督導整體執行情形。
  • 二、總經理
    擔任風險管理機制的推動召集人,統籌各部門風險管理制度之推行與執行協調,並確保風險與機會管理措施具體可行並有效落地。
  • 三、永續發展指導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執行風險與機會管理職責,定期監督執行情形並提出改善建議,檢討機制之適用性與效能,確保有效因應公司風險;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提報整體成果及建議。
  • 四、風險管理小組
    建立並推動公司風險管理機制,包含擬訂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與質化、量化量測標準,並持續分析與辨識公司風險來源及類別、定期檢討其適用性。另負責彙整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並提報相關報告,同時協助與監督各部門落實風險管理作業,促進風險管理運作所需的跨部門溝通與協調,依集團風險管理決策推動執行,並規劃相關訓練以提升整體風險意識與風險文化。
  • 五、各單位執行人員
    各單位主管應指派代表擔任風險窗口,負責配合集團風險管理機制之推動與落實。風險窗口主要職責包含協助提供相關資料、參與風險資訊蒐集與彙整,並配合進行風險分析與評估作業。各單位應依集團政策與相關規範,執行既定之風險控制措施與管理作業,並負責日常資料蒐集、紀錄維護及相關數據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風險窗口應定期彙整執行情形並進行內部檢視,必要時提出異常或潛在風險之通報,並配合集團相關單位進行後續改善與管理。同時,各單位應配合集團進行風險管理相關之檢討與報告作業,並定期向風險管理小組提供必要之資訊,以確保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
  • 六、稽核單位
    為獨立單位,負責定期查核風險管理程序與各風險層級控制措施執行情形,提出改善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稽核發現及追蹤結果,以確保制度有效運作。

第八條 風險與機會管理程序

  • 本集團風險與機會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各階段:
  • 一、辨識:依據公司策略目標及重大性原則,辨識可能影響目標達成之風險與機會,包括內外部環境、利害關係人需求及新興議題,建立年度風險與機會清單。
  • 二、分析:本集團應訂定風險胃納及風險容忍度,作為風險與機會評估,以及相關資源配置合理性之依據,並定期檢討調整。
  • (一)風險:評估發生機率與影響程度
  • (二)機會:評估可行性與潛在效益影響
  • 三、評量:依據風險胃納與策略重要性進行排序,決定重大風險與機會。
  • 四、因應與推動:
    風險管理執行人員與各營運單位相關人員,應依據本公司策略目標、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觀點、風險胃納及可用資源,進行風險與機會之辨識、分析與評估,並據以擇定適當之因應對策或發展機會推動方案。針對潛在風險,應落實風險減緩計畫;對於具價值之機會,則應規劃相應之強化或擴展措施,以提升整體營運績效。
    各單位應依必要性建立預防、應變、危機管理及營運持續計畫,同時結合機會管理思維,使相關因應措施除有效控管風險外,亦能促進組織成長與創新發展,並在目標達成與成本效益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為確保各類風險與機會均處於可控及可掌握範疇,應制定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指標,由風險管理執行人員會同各營運單位相關人員持續監控與評估其變化情形,並適時回報風險管理小組,作成並保留相關紀錄,以利後續追蹤與決策參考。
  • 五、監控:透過指標及管理機制持續追蹤風險與機會執行情形,確保其在可控範圍內並持續優化。
  • 六、報告與揭露:為落實誠信經營與公司治理並強化資訊透明以回應利害關係人期待,風險管理執行之過程及其結果均應通過適當的機制進行紀錄、審查與報告,妥善留存備查,並於年報、ESG報告或公司網站揭露相關資訊。

第九條 實施與修訂

  • 本政策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年度執行與管理情形摘要

  • 本集團依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監控、風險報告與揭露、風險之回應等五大主題做為風險管理之程序,並依管理辦法執行。本集團應與各方利害關係人溝通掲露鑑別風險以及管理的結果,並於年報、ESG報告書以及網站揭露風險管理有關資訊。
  • 逐年參照前一年度集團企業發生過的風險事故暨外部專家的意見,於年底至期初設定當年度對本集團及合併公司營運恐有影響的相關議題,作為新年度營運風險整體評估、風險排序之依據,就計畫控制的風險品項建議採行的風險管理作為等事項經核可後,進行風險的監控抑或處理。
  • 所述監控、處理之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採行自主風險管理作為控制風險(風險自留)抑或風險轉嫁(投保)。
  • 最近期提報時間為1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