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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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董事会成员

    职称 姓名 主 要 经 (学) 历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
    董事长 林百里
    • 台湾大学 电机研究所硕士/荣誉
      博士/「杰出校友」
    • 清华大学、台北医学大学、交通
      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亚洲大学 名誉博士
    • 金宝电子 总经理
    • 广达创投、达启投资、云达科技、AIC、QCA、QCH、千宇投资、财团法人广达文教基金会、财团法人桃园市广艺基金会、财团法人广达医疗科技基金会 董事长
    • 华聚产业共同标准推动基金会 常务董事
    • QIL、QAL、QMI、QCTC、QSI-USA、财团法人龙应台文化基金会 董事
    • 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 理事
    • 社团法人国家生技医疗产业策进会 理事兼副会长
    副董事长 梁次震
    • 交通大学 名誉博士
    • 台湾大学 物理系学士
    • 金宝电子 副总
    • 仁宝电脑 副总
    • 广达电脑 总经理
    • 达威电子、QMI、QMN、QSN、QCN、QCHN、
      QADC、QCJK、QSI-USA 董事长
    • 云达科技、鼎天国际、AIC、QCA、QCJ、QCG、
      QCTG、QMB、QCTS、QDL、QIT、Q_Bus、
      Tech Chain、QDL(HK)、TCLHK、QSDC 董事
    • QCH 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 黄健堂
    • 中原大学 电子工程系学士
    • 金宝电子 厂长
    • 广达电脑 执行副总
    • 达丰(上海)、达功(上海)、达伟(上海)、达利(上海)、达人(上海)、达群(上海)、达富(常熟)、达丰(重庆)、达伟(重庆)、展运(上海)、云达(重庆)、达功(重庆)、达研(上海)光电、云达研创(北京)科技、东莞双营光电 董事长
    • 广明光电、QMB、QMH 董事
    董事 杨俊烈
    • 政治大学 企研所硕士
    • 台湾大学 国贸系学士
    • 广辉电子 财务长
    • 美商花旗银行 副总裁
    • 广达电脑 资深副总暨财务长
    • 达丰(上海)、达功(上海)、达伟(上海)、达利(上海)、达人(上海)、达群(上海)、达富(常熟) 、展运(上海)、达丰(重庆)、达伟(重庆)、云达(重庆)、达功(重庆)、云达研创(北京)科技 董事兼总经理
    • 广明光电、鼎天国际、QMB、QCE、龙盛集团、研精舍(上海)、贤富金属制品(上海) 、东莞双营光电、中华开发创新加速、财团法人广达文教基金会 董事
    独立董事 李弘锦
    • 中原大学 财经法律研究所硕士
    • 中原大学 会计系学士
    • 永邑-KY(2939) 董事长
    • 如兴(4414)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暨主席
    • 中和羊毛(1439)、其祥-KY(1258)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
    • 台中银证券 副总经理
    • 群益金鼎证券 资深副总裁
    • 台湾证券交易所 上市部副组长
    • 广达电脑 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暨主席
    独立董事 林琬琬
    • 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校区 会计
      硕士
    • 台湾大学 商学院学士暨EMBA财金组硕士
    • 财团法人安侯建业永续发展教育基金会 董事长
    • KPMG安侯建业 执行长
    • 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会计问题研议小组 顾问
    • 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委员
    • 台湾大学会计系 兼任教授级专技人员
    • KPMG安侯建业执业会计师
    • 安侯建业永续发展教育基金会 董事
    • 丰泰企业 董事
    • 和硕联合科技、力智电子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陆启智
    • 复旦大学 工商管理研究所硕士
    • 政治大学 会计系学士
    • 广达电脑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
    • 视阳光学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部
    • 会计师高考及格
  • 第十五屆董事任期自114年6月13日起至117年6月12日止。

法人董事资料 ─ 法人股东之主要股东

  • 无,本公司董事皆为自然人。

董事及审计委员专业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信息揭露

  • 本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共7席,其中独立董事占3席、比重为42.86%;于114年6月全面改选董事,席次符合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规定,且并无同条第3项及第4项规定情事,董事间皆无配偶及二亲等以内亲属关系之情形。
  • 董事会成员之专业资格、经验及独立性情形请详下说明:
    姓名/条件 专 业 资 格 与 经 验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形 兼任其他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家数
    林百里
    • 请详上董事资料
    • 本公司董事皆未有公司法第30条各款情事(注1)
    • 各董事及独立董事之间均无证券交易法第26 条之3 第3项情事(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梁次震
    黄健堂
    杨俊烈
    李弘锦
    • 所有独立董事皆符合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颁订之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二暨「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注3) 相关规定
    0
    林琬琬 2 (注4)
    陆启智 0
  • 注:1. 公司法第30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经理人,其已充任者,当然解任:
    • (1) 曾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规定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尚未执行、尚未执行完毕,或执行完毕、缓刑期满或赦免后未逾五年。
    • (2) 曾犯诈欺、背信、侵占罪经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尚未执行完毕,或执行完毕、缓刑期满或赦免后未逾二年。
    • (3) 曾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判决有罪确定,尚未执行、尚未执行完毕,或执行完毕、缓刑期满或赦免后未逾二年。
    • (4) 受破产之宣告或经法院裁定开始清算程序,尚未复权。
    • (5) 使用票据经拒绝往来尚未期满。
    • (6)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 (7) 受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 2. 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第3项:
    • 公司除经主管机关核准者外,董事间应有超过半数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关系之一: 一、配偶。 二、二亲等以内之亲属。
  • 3. 各董事于选任前二年及任职期间符合下述各条件者:
    • (1) 非为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受雇人。
    • (2) 非公司之关系企业之董事、监察人(但如为公司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属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东。
    • (4) 非(1)所列之经理人或(2)、(3)所列人员之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三亲等以内直系血亲亲属。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条第1项或第2项指派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察人之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但如为公司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属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6) 非与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半数系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但如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属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7) 非与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或相当职务者互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或受雇人(但如为公司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属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8) 非与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但特定公司或机构如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以上,未超过50%,且为公司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属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9) 非为公司或关系企业提供审计或最近二年取得报酬累计金额未逾新台币50万元之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相关服务之专业人士、独资、合伙、公司或机构之企业主、合伙人、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证券交易法或企业并购法相关法令履行职权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公开收购审议委员会或并购特别委员会成员,不在此限。
    • (10) 未有公司法第30条各款情事之一。
    • (11) 未与其他成员间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
    • (12) 未有公司法第27条规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当选。
  • 4. 兼任和硕联合科技、力智电子(股) 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会多元化

  • 为推动公司永续发展,强化公司治理及董事会职能,本公司于104年订定「公司治理守则」推展董事会成员组成多元化政策,以健全董事会组成与结构。其中,第20条明定「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
  • 董事会成员之提名与遴选系遵照「公司章程」之规定采用「候选人提名制」,除评估各候选人之学、经历资格外,并参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遵守「董事选举办法」及「公司治理守则」,以持续提供一个有效、协同、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组成纳入适当之多元化考虑,包含基本组成(如:性别平等、年龄、国籍及文化背景)、专业职能与经验等条件,董事成员除具备专业背景及技能外,亦应具备对公司经营规划及所营事业之专长。并依此规划女性董事至少1席,具备财会专长之董事席次至少2席。同时持续进行董事继任计划,培养内部优秀人才,纳入董事人选数据库。
  • 依据本公司企业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董事成员之遴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面向之标准:
    • • 基本条件与价值:诚信、负责、创新并具备决策能力,与本公司核心价值相符,并具备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 • 专业知识与技能:企业管理、跨国经营、策略规划、会计与税务、财务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科学与技术、业务与营销、行政管理及生产制造等相关专业背景及产业经历等。
  •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包括: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
  • 董事成员除具备专业背景及技能外,亦应具备对公司经营规划及所营事业之专长。并依此规划女性董事至少1席,具备财会专长之董事席次至少2席。同时持续进行董事继任计划,培养内部优秀人才,纳入董事人选数据库,并逐步完善董事专业职能、性别等多元化规划。
  • 本届董事于114年6月改选就任,组成系依上述原则规划选择且皆无连续续任逾3届情形,悉符合当前法令对董事会成员性别组成之要求规范。惟因科技业之适任女性董事成员难觅,公司将持续寻觅适当人选,建立女性董事/独立董事之内外部人才库,以顺应修法并确保符合法遵要求,同时亦将配合法规修订时程,于董事会届期改选时适时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之提名与选任,逐步完善董事会在专业职能、性别等多元化组成之需求。
  • 董事成员中,林百里董事长具备前瞻性视野、独到眼光及领导能力,为兼具科技与管理专长的卓越领导者;梁次震副董事长拥有技术背景,统筹企业策略、组织与营运管理;黄健堂先生擅长供应链运筹、工厂运作与管理;杨俊烈先生为商管财经专业,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并在银行及公开发行公司累积多年实务经验。4席内部董事均拥有丰富产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国际市场观,且具备危机处理能力。
  • 3席独立董事皆具备财会专业及丰富实务经验,且熟稔财经、证券等相关法规:李弘锦先生拥有证券商高级业务员证照,历任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业务委员会委员、证交所及证券商之高阶经理人;林琬琬女士为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荣退会计师及执行长;陆启智先生拥有会计师专业证照,历任证交所及企业高阶经理人。董事成员皆能对公司重大营运课题适时建议,提供针砭。
  • 董事会组成多元化落实执行情形:本届董事会由7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女性董事1席、席次占比为14%。董事成员中不具员工身份之董事席次占比为57%;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席次比例为43%,且席次不低于3席,任期年资分别为:3年以下2位、6至9年1位,并无连续三届以上者。全体董事年龄分布为:70岁以上3位、61~70岁1位、60岁(含)以下3位,且董事相互间并无具二等亲身分。

    多元化政策之具体管理目标与达成情形:

    管理目标 达成情形
    独立董事席次逾1/3 达成
    新任独立董事皆无连续续任逾3届 达成
    女性董事席次不低于一席 达成
    董事会绩效评估至少每三年一次委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进行评估 达成
    职 称 姓 名 基本组成 专业知识与技能


    员工
    兼任
    年龄(岁) 独董任期(年) 科技
    产业
    企业
    管理
    财务
    会计
    风险
    管理
    永续
    发展
    金融
    投资
    技术
    研究
    董事长 林百里


    70以上 -
    副董事长 梁次震 70以上 -
    董事 黄健堂 70以上 -
    董事 杨俊烈 61~70 -
    独立董事 李弘锦 51~60 6~9
    独立董事 林琬琬 51~60 3以下
    独立董事 陆启智 51~60 3以下

董事会运作情形

  • 113 年度董事会开会 6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职称 姓 名 实际出(列)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列)席 率(%) 备 注
    董 事 长 林百里 5 1 83.3 -
    副董事长 梁次震 5 1 83.3 -
    董 事 黄健堂 6 0 100.0 -
    董 事 杨俊烈 6 0 100.0 -
    独立董事 李弘锦 6 0 100.0 -
    独立董事 陈丕燊 6 0 100.0 -
    独立董事 沈素碧 6 0 100.0 -

董事选举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