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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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 1. 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 6 次,独立董事出列席情形
- 本公司于105年3月31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明订其运作以监督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为主要目的。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于105年6月24日成立,取代原有监察人功能,由三席独立董事为当然委员。
- 本届委员会为第三届,现任审计委员会于111年6月17日配合董事改选,由李弘锦、陈丕燊、沈素碧等三位独立董事为新任委员,委员中李弘锦、沈素碧二位委员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并委请李弘锦委员为召集人及会议主席,任期自111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16日止,任期三年,同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
职 称 | 姓 名 | 实际(列)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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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李弘锦 | 6 | 0 | 100.0 | |
委 员 | 陈丕燊 | 6 | 0 | 100.0 | |
委 员 | 沈素碧 | 6 | 0 | 100.0 |
- 2. 其他应记载事项:
-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 • 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5所列事项:
- 112年度及截至年报刊印日止,所有独立董事参与审计委员会对于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5所列事项均无异议照案通过。
- • 除前开事项外,其他未经审计委员会通过,而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议决事项:无。
- 3. 最近年度(112年)审计委员会之重要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