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永续发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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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公司由永续发展指导委员会按季向董事会报告温室气体盘查及查证时程计划执行情形,并于每年年底拟具次一年度之永续发展策略方向,作为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之依据,经董事会决议后据以执行;并于同会期报告当年度永续发展运作及执行情形(包含劳工、商业道德规范方面识别评估结果及改善预案等)。另于每年年度终了,汇整各利害关系人鉴别与沟通情形于次一年度最近期董事会报告。
  • 「ESG永续发展指导委员会」辖下设置五个次委员会,分别为「公司治理与道德规范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及「社会参与委员会」,另有鉴于气候变迁问题日益受关注,再增设「气候变迁委会」,由相关单位高阶主管担任管理代表,综理与气候变迁有关的温室盘查、减碳方针及行动,以及循环经济等事项。同时,为因应供货商永续管理之工作项目范围与相关稽核流程增加,因此扩大原先的「绿色产品委员会」的责任范围至供货商永续管理工作,并将其更名为「绿色产品暨供货商永续管理委员会」。
  • 另为了有效推动永续工作,提升ESG绩效,将先前由各单位跨部门合作的项目功能小组,提升为专责部门,成立专责组织「永续发展中心」,负责综理集团永续发展事务,并向总经理报告,整合各厂区、各事业部的永续工作,向总经理室直接负责,积极推动广ESG事务。
  • 各执行委员会每半年定期召开会议,检讨执行成果与后续执行计划。另召开「ESG永续发展委员会」联合会议,进行全面的检视与讨论,强化ESG之推动,期与国际接轨。